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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8年“江北新区优秀少先队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27 08:42:23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评选2018年“江北新区优秀少先队员”的通知

 

各中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树立优秀少先队员典型,宣传优秀少先队员事迹,展现新区少先队员的精神面貌,激励广大少先队员听党的话,从小学习做人、从小学习立志、从小学习创造,时刻准备着为实现中国梦的美好未来努力奋斗。现决定开展2018年“江北新区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四年级至六年级的新区少先队员。

二、评选条件

1.在从小学习做人方面表现突出,学习和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学习和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热爱生活,懂得感恩,与人为善,明礼诚信,争当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小模范。

2.在从小学习立志方面表现突出,培养追求真理、报效祖国的志向,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时刻把祖国和人民放在心中,从小听党的话、跟着党走,努力做祖国和人民需要的好队员,做祖国和人民事业发展的接班人。

3.各中队推荐优秀的学生,必须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有班级集体意识、团结同学,为学校和班级争光。

4.近两年内获得过区级及以上共青团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少先队组织的个人表彰,曾荣获区级及以上同类称号的少先队员,不再重复参评。

三、评选要求

   1.“优秀少先队员”是少先队员的崇高荣誉,评选活动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力大。各中队要注意推荐对象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2.各中队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评选条件,严格审查,班级推选,学校评选,必须经所在学校的正式推荐、公示,推荐单位负责人要对被推荐人及其事迹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3.请各中队于5月4日前将“江北新区优秀少先队员”申报材料上报学校成长中心。每中队推荐一名。

4.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江北新区优秀少先队员”推荐表(附件2),一式1份;

(2)候选人500字左右事迹简介1份,以上材料均用A4纸3号仿宋字体统一打印。

(3)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成果的证书复印件作为材料附件一并报送。

 

 

 

                                                                   浦厂小学  成长中心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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