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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浦厂小学“十佳辅导员”评选标准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01 14:59:5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浦厂小学“铸品扶学 力行致远“的校训,切实加强我校德育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辅导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学校决定评选“十佳”辅导员。

一、 评选资格

在我校担任辅导员工作一年(含)以上的辅导员。

二、 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做出一定贡献。

  2.努力钻研少先队工作业务,具有深入实际的工作作风,出色的完成少先队辅导员各项工作任务,深受少年儿童的欢迎和爱戴。

3.积极开展富有成效的体验教育活动,在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工作中有创新、有建树。所带中队在学校所组织的各项少先队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此项占考核数据总分20%。

4.能积极参与班级管理,学年内班级管理月考核分位列前十五名,此项占考核数据总分80%。

5.能有效协调与学生、教师、家长之间的关系,积极主动地为学生创建良好的成长环境。

6.积极参加德育培训、深入开展德育研究,撰写相关德育论文、案例等,并取得优秀成绩。(此项2018年9月纳入考核)

7.两学年内请假时间超过三十天者不参与评选。

 

浦厂小学

201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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